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1-12 1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汇总编制2023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3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大楼三楼)联,邮编:350005,电话:0591-886096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医保工作、提升监督能力的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取得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保障群众对医保政策信息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条,其中政策文件34条;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263获得留言433条,内容分享42261人次,粉丝达到1078187,消息互动11675。全年按要求定期报送市档案馆的信息公开文件3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局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工作信息等进行集中公开。并按要求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网站维护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渠道,进一步加强我局门户网站设计,加快投入使用;围绕工作实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和“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工作信息、政策信息,医保政策解读等,让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资讯。同时,完成网站适老化改造,从视觉到听觉,从界面优化到增加辅助功能,全方位优化用户体验,并且提升政务信息和服务的可用性、易用性、友好性,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捷地通过网站获取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渠道等作了严格规定,规范了公开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由主要领导把关审查公开内容,避免发生网络意识形态等问题,再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时限、文本格式、发布审核机制等具体要求,实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坚决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4

   0

   1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覆盖面不够广,信息载体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公开、准确公开、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并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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