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政府办信息处 时间:2022-01-24 1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汇总编制2021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1楼)联,邮编:350005,电话:0591-8860960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内容,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化、标准化开展,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8条,其中政策文件37条,工作信息1条;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464获得留言1432条,粉丝达到1047298人。全年按要求定期报送市档案馆的信息公开文件38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主体为自然人,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健全公开制度,优化信息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各处室在拟写发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实行领导审核发布制度,发文处室填写“主动公开审核表”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后才可公开,规范了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合法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的要求,按时填报各季度统计报表,积极做好公开指南等内容的更新保障工作,助力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和“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医保政策解读。其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发布公开指南、政策文件、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等内容,方便群众了解医保最新政策和改革成效。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开通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医保问答服务受理、电子凭证激活和电子票据等栏目,及时传播医保资讯,积极网友关切塑造福州医保形象通过政府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群众可以做到“医保政策有处寻、医保支付有处结、医保问题有处问”,切实深化了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来抓,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人管、有人督、有人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规定了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时限要求、格式要求等具体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8

 0

 1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吸收优秀单位的经验成果,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系统操作等知识学习,强化信息公开知识体系建设,提高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要丰富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着力用新思维、新方法优化信息公开工作,要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医保问题,同时也要“接地气”,用群众能看懂、读懂的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确保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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