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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5〕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督促落实通知要求,各有关医疗机构做好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附件:《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5〕63号)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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