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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的通知》(闽医保〔2025〕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的通知》(闽医保〔2025〕41号)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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