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46-0200-2024-0005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12-12
- 标 题: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心静脉给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医保规〔2024〕10号
- 发布日期:2025-01-02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相关工作精神,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镇痛泵体内取出术”等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专项治理。
一、调整镇痛泵体内置入术说明栏,下调镇痛泵体内取出术
等5项中心静脉给药项目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价格调整后,医保支付政策保持不变。
二、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市医保行为监测中心、市医保数据技术中心要加强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的监测分析。
三、请市医保行为监测中心、市医保数据技术中心和相关医疗机构认真遵照执行,及时做好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相关医疗机构并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五、本通知有效期为5年,今后上级部门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福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中心静脉给药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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