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46-0200-2024-0005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4-12-18
- 标 题: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按病组付费2.0版分组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医保文〔2024〕94号
- 发布日期:2024-12-3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医疗保障数据技术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持续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落地应用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4〕103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部署,实行DRG付费改革的统筹区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DRG2.0细分组方案(详见附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000组的病例,将按所有MDC章节系统的最低病组支付标准进行医保基金结算;针对歧义组的病例,将按诊断对应MDC章节系统的最低病组支付标准进行医保基金结算。
2.建立DRG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我市付费实际、病组结构、医疗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和确定适应本地的基准权重和费率,相关病组权重及配套机制文件将另行下发。
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卫健局及各级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做好2.0版分组方案切换准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按病组(DRG)付费分组方案2.0版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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