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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闽医保〔2024〕1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闽医保〔2024〕107号)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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