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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闽药采中心〔2023〕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闽药采中心〔2023〕20号)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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