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46-0200-2020-0003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0-01-07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州市国家公务员健康体检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2020-05-1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市医保数据监测中心、各有关参保单位、各有关健康体检医疗机构: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18号)、《关于调整福州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通知》(榕医保文〔2019〕14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市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体检对象: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单位职工。2020年不分年龄,全市统一为所有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2021年体检补助对象为4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
三、体检项目: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自行选择。
四、体检费用:
公务员健康体检费用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中支付,健康体检补助标准统一为800元/人。公务员体检费由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与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按月结算。公务员体检超过以上体检费用的,从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五、其他事项
请健康体检医疗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进行身份核对后刷卡登记体检,实时上传体检结果,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逾期上传的将不予结算。
附件:2020年度福州市国家公务员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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