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6-2500-2019-001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9-12-02
- 标 题: 福州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操作
- 发文字号: 工作信息
- 发布日期:2019-12-31
- 有 效 性: 有效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需要缴费的参保对象: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4)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
(5)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6)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五老遗偶)、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保障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三、操作步骤:
(一)参保登记
2019年已参保缴费且户籍信息未发生变动的,可以直接缴费新参保 、户籍变动、职工医保停保转城乡居民医保的要带着户口本或居住证,向证件所在地村(社区)进行参保登记才能缴费。注意:当年度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方式
1.手机端缴费:
(1)微信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菜单中进行缴纳。
(2)下载闽税通APP。点击“公众服务——公众办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后根据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3)下载云闪付APP。点击“享优惠”中的“生活便利”,选择“福建税务大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后根据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2.自助终端缴费
自助终端。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银行卡到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3.上门缴费
上门缴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州医疗保障"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45、1233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事宜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了解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4000012266(社保费服务)。完成缴费后,可以通过闽税通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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