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福州市医保部门完成“医保直付”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共计6000多万元(下文统称“大病保险”),涉及140家定点医药机构。此举是福州医保全面优化大病保险费用结算机制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开启该项费用“医保直付、即时到账”新篇章!
3月10日,福州一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资料图。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衔接医疗救助、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的关键环节,从医保基金中提取,无需额外缴费。以往,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其结算流程采取“医保部门→商保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模式,不仅环节多、结算周期长,医保部门也难以实时掌握资金支付动态,甚至存在商保公司延迟支付的风险,给定点医药机构带来一定资金周转压力。
如今,这一结算模式被彻底改变。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医保部门推动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拨付大病保险费用,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效率的部署要求,今年1月1日起,福州市推行“大病保险费用由市医保中心统一拨付”的新型结算模式。将大病保险费用纳入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范围,并同步纳入“即时结算日拨付”体系,实现从“月结”到“日结”的跨越式提升。
此前,福州市医保部门聚焦简化环节、压实责任、提速拨付,推动新模式加快落地。在统一拨付方面,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产生的大病保险费用,由医保中心直接拨付至对应机构,不再经由商保公司中转;在明确时限方面,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在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药机构完成月结算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对应大病保险费用支付给市医保中心,确保资金闭环高效运转;在即时覆盖方面,大病保险基金纳入即时结算日拨付范围,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费用可实现更快、更规律的到账节奏,极大缓解机构“等钱看病、等药进货”的现实困境。
这项改革不仅是一次结算流程的优化,更是一次医保治理能力的系统性提升,实现多方共赢。对定点医药机构,资金回笼更快,运营压力更小,可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中;对参保群众,机构资金链更健康,就医购药体验更顺畅,大病保险待遇落实更有保障;对医保部门,实现对大病保险费用的全流程监管,杜绝商保公司拖延支付等隐患,基金运行更加透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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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测算,新机制实施后,我市4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大病保险费用结算周期将缩短97%以上,预计每年可为机构释放垫付资金4.8亿元左右,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机构少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