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网上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福州市医药机构新增医保定点业务由邮箱受理改为通过福建医保服务平台受理,具体申请流程详见操作手册。原各县(市)区受理邮箱仅受理两定变更业务。
附件: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线上定点申请业务操作手册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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