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机构使用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医保〔2026〕14号)精神,开展微波消融电极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现发布《微波消融电极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FZQSLMJC2026-001)》,敬请密切关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模块及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福州)网址发布的有关信息。
附件:《微波消融电极全省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FZQSLMJC2026-001)》
微波消融电极全省性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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