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福州星耀眼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时间: 2026-05-28 16:57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及《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8年)的通知》(榕医保规〔2025〕14号)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估等程序,我中心拟增设福州星耀眼科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至6月3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3号医保大楼)
  举报电话:0591—88609636;举报传真:0591—87876483
  附件:2026年5月拟增设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5月28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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