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福州市晋安区长青颐养园等12家机构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的通知
时间: 2025-11-24 09: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医保规〔2024〕4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护理机构新增定点及信息变更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49号)的文件规定,经机构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估、协商谈判、公示等程序后,现将符合条件的福州市晋安区长青颐养园等12家机构新增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2025年第三批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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