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闽侯县精神病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时间: 2025-11-18 09: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及《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恢复受理部分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业务的公告》,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估、协商谈判、公示等程序后,现将符合条件的闽侯县精神病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新增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单位,并同步纳入异地联网定点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第十九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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