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恢复受理部分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业务的公告
时间: 2025-04-30 15:23
  为使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及布局更加合理,我市正稳步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为支持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参照其他城市做法,拟在规划出台前恢复受理部分医疗机构新增医保定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卫健部门批准增设的公立医疗机构及村卫生所(室);
  (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
  (三)列入省、市、县政府重点建设和扶持的医疗机构。
  二、受理时间
  自2025年5月6日起至规划出台前,以上3类医疗机构可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新增医保定点业务。
  特此公告。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4月29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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