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医保规〔2024〕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榕医保规〔2024〕4号)、《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护理机构新增定点及信息变更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49号)要求,经机构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估、协商谈判等程序后,我中心拟增设仓山区金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附件1)、拟增设福州上福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向我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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