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福州美橙口腔医院等52家医药机构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时间: 2022-12-15 16:49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关于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榕医保文〔2021〕12号)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现场评估专家评估、协商谈判等程序后,我中心拟增设福州美橙口腔医院等52家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15日至1221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认为以上公示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向我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0楼 

  举报电话:0591—88609640;举报传真:0591—87876483 

    

  附件:第八批拟增设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21215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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