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福州市马尾区妇幼保健院等10家医疗机构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时间: 2026-07-13 17: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及《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5-2028年)的通知》(榕医保规〔2025〕14号)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专家评估、公示、协商谈判等程序后,现将符合条件的福州市马尾区妇幼保健院等10家医疗机构新增为福州市医保定点单位。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2026年6月批次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7月9日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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