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医保规〔2025〕6号)、《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护理机构新增定点及信息变更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49号)文件要求,经机构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估、协商谈判等程序后,拟增设仓山区金山街道问需金洲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1家机构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13日。在公示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向我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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