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暨长护险开始缴费啦!
时间: 2026-10-26 15:01

@福州居民,看过来!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暨长护险
集中参保缴费开始啦!
城乡居民长护险首次纳入
与基本医保同参保、同缴费。
  一、参保筹资
  (一)集中缴费期
  2026年10月至12月
  (二)待遇享受期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筹资标准
  (四)重要提醒
  1.经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长护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规定予以分类资助;
  2.卫健部门申报的计生家庭(含独子户、二女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18周岁及以上参加长护险个人缴费部分(40元/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二、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长护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完成参保登记后,本人或委托代办人通过以下方式申报缴费。
  (一)线上渠道
  1.“闽政通”APP或小程序(点击【闽捷办】-【个人参保缴费服务】-【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
  2.“支付宝”APP(搜索【闽政通】-选择【闽捷办】);
  3.“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
(或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闽捷办】办理页面)
(以闽政通APP为例)
  温馨提醒:集中缴费期间页面访问量较大,可能遇到加载不成功情况,建议更换缴费渠道或择期缴费。
  (二)线下渠道
  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农业银行或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等办理。
  (三)共济账户/医保钱包代缴
  通过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参保结算】-【代缴城乡居民保费】)、“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医保钱包”,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家庭共济功能,可使用“医保钱包”资金为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
(以闽政通APP为例)
  未开通家庭共济账户的,可通过“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参保结算】-【家庭共济】)开通。
  三、参保政策
  (一)依法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规定:第四条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第十一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参保长效机制
  1.城乡居民医保
  等待期规定: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激励政策:一是连续参保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次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二是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3000元,以上两项合并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即6万元)。
  2.长期护理保险
  参保激励政策:2027年1月起,对连续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满4年的未就业城乡居民,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年提高基金支付比例1个百分点,基金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60%。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不保留。
  等待期规定:2027年1月起,除新生儿、当年退役军人、被资助参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长护险制度职工、居民全覆盖时参保的初次参保人员,未连续参保的未就业城乡居民等,从参保关系生效当月开始设置6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待遇。
  四、参保登记
  1.已在福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长护险,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2.首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长护险的城乡居民,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可通过闽政通APP【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或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或银行“医保e站”办理。
(“医保码上办”办理参保登记)

(以闽政通APP为例)
  五、待遇政策(精简版)
  (一)居民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到全市一级及以下医保定点机构就医的,无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0%(其中纳入乡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定点村卫生所/室报销比例70%)、报销封顶800元。
  2.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共有30余项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400元(其中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0起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其中高血压、糖尿病在我市一体化管理的定点村卫生所/室报销比例70%),不同病种设不同封顶线。
  3.住院待遇:根据医疗机构等级150-800元起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55%一92%,封顶12万元。
  4.大病补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因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23200元部分(起付线),保额30万元,其中,10万以内赔付比例70%、10万至30万赔付比例80%。
  5.医疗救助待遇
  (二)长护险相关待遇
  经过专业失能评估,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重度失能待遇支付标准每月1800元,不设起付线,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50%、55%、60%。共有36项护理服务项目。月服务总时长30小时,月服务频次15—20次,单次服务时长1.5—2小时。
  获取最新“政策指南”浏览福州市医保局官方网站:https://ybj.fuzhou.gov.cn/zwgk/zczn/
  六、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0591-12345转福州医保。
  缴费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纳税服务)。
医保保平安,长护护安康!
不论城市还是乡村,
城乡居民都应依法参保、连续参保,
为自己和家人添一份健康保障!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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