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来看一则近期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
柯某瑞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行政处罚
2022年3月26日,在福州市鼓楼区某出租房内,张某燕抢夺柯某瑞女儿柯某婷手机时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柯某婷手指被张某燕掰断。2022年7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张某燕支付赔偿金7万元。2023年2月16日,柯某瑞在永泰行政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柯某婷外伤住院医保手工报销,隐瞒外伤事故发生原因及已获得赔偿的事实,谎称柯某婷自行受伤住院,无第三方责任及赔偿,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损失人民币11202.35元。2024年1月5日,柯某瑞退还11202.35元。柯某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及《福州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点第三档的规定,予以柯某瑞骗取国家医保统筹基金金额11202.35元的四倍罚款即44809.40元,并暂停医疗费用刷卡及联网结算9个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以骗保为目的,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除此外,还将对实施骗保的人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每一位参保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事关你我,人人有责。请广大参保人员增强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医保码),不出租、不出借,自觉抵制冒名就医、使用虚假票据报销、超量开药并转卖药品、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骗保行为,请及时向我们举报,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合力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福州市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591-8860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