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规范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82号)要求,自2019年1月22日至1月25日,我中心对市本级2018年新增58家考察期内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其中晋安区岳峰镇桂香社区卫生服务站等16家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违规情形。现根据《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及《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内容,经研究,将此次检查发现的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晋安区岳峰镇桂香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部分医保收费项目与实际处方不符、理疗登记不规范、不配合检查等违规情形,给予暂停医保结算6个月并拒付违规费用638元处理。
二、晋安区茶园街道环南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1笔医保收费记录无处方、理疗未做登记、未建立药品出入库台账等违规情形,给予暂停医保结算3个月并拒付违规费用243.5元处理。
三、晋安区茶园街道站前社区卫生服务站、晋安区鼓山镇东山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泰禾阿莱恩斯门诊部、晋安区鼓山镇连翔社区卫生服务站、仓山区博方棠门诊部、晋安区鼓山镇后浦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文书不规范、医保收费记录与实际治疗不符、理疗未做登记、未建立药品出入库台账、药品编码对应不准确、医保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等违规情形,给予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处理,其中拒付晋安区茶园街道站前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费用13元。
四、福州市鼓楼区金太阳老年公寓医务室、鼓楼源盛堂中医门诊部、福州鼓楼长青口腔门诊部、鼓楼健福堂中医门诊部、晋安格瑞尔口腔门诊部、晋安区茶园街道电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福州医师汇血液透析中心、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城社区卫生服务站8家医疗机构存在超标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未公示、医疗文书管理不规范、理疗登记不规范等违规情形,责令限期整改,并拒付相应违规费用5644.24元(其中拒付福州市鼓楼区金太阳老年公寓医务室违规费用181.8元,拒付鼓楼源盛堂中医门诊部违规费用343.2元,拒付晋安区茶园街道电建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费用113.24元,拒付福州医师汇血液透析中心违规费用5006元)。
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和定点服务协议,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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