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医管文〔2018〕158号
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福建省博爱医药有限公司福州第七分店、福州市台江区惠又康药店两家零售药店存在将食品套用其他项目刷卡结算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内容,经研究,决定如下:一是暂停福建省博爱医药有限公司福州第七分店医保结算9个月,扣九分,并拒付违规费用108元;二是暂停福州市台江区惠又康药店医保结算9个月,扣九分,并拒付违规费用102元。
希望各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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