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医管文〔2018〕142号
福州市森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我中心工作人员在对新增定点零售药店考察期内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经营场所与今年6月份被暂停医保结算10个月处理的福州市春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同一经营场所。现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医保文〔2017〕82号)文件精神及《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终止你单位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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