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苔菉镇卫生院存在串换收费行为
连江县苔菉镇卫生院存在将“盐酸倍他司汀口服液”(非医保)串换成“气管切开护理”(医保)收费的行为,造成医保统筹基金损失人民币3559.75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之规定,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0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予以责令退回违法金额3559.75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一倍罚款(计3559.75元)。
陈某娟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
2020年10月27日,当事人陈某娟的母亲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陈某娟之母左肩膀受伤,对方向陈某娟之母支付了赔偿金。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陈某娟之母住院治疗,在办理出院手续时,陈某娟明知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应当应由第三方负担的交通事故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故意隐瞒交通事故真相,谎称其母亲因高血压晕倒、无责任方,骗取医疗保险费用共计人民币12615.36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规定,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2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决定:予以骗取国家医保统筹基金金额12615.36元的2倍罚款即2523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