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直属单位
时间: 2024-02-21 14:50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资金管理,编制上报会计和统计报表。承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护险参保登记及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发放等工作;承担市本级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具体工作;协助做好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和特殊群体医疗服务工作。负责承担全市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货款结算工作,指导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结算;负责承担市本级(含四城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定点健康体检机构、异地联网机构相关医疗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的衔接协调,拟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护险参保业务经办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管理部开展业务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医疗保障数据技术中心
      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平台运维技术支持及医疗保障数据的分析、评价、利用和信息化保障等工作。
 
福州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中心
      承担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评估等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担全市医保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具体工作,承接全市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监测、检查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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