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时间: 2024-02-21 14:49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资产管理、财务、行政后勤工作;牵头规划和组织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基金管理和待遇保障处(政策法规处)
      拟定我市医保基金统筹政策并具体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草案,开展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并制定相应支付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实施全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牵头拟定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商业补充保险方案等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按病种支付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配套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执行全国和省内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政策,依据职责权限制定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研究起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普法教育、规范性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医疗服务价格和药械采购监管处
      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以按病种收费为主的收付费方式改革;根据上级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国家和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指导监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执行和配送监督管理工作。
 
稽查稽核处
      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稽查稽核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
 
机关党委
      机关党的建设(含党务工作、创星达标支部建设、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文明单位创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岗位设置、人员调进调出、招考录聘、退休、辞职辞退。干部管理、干部任免、职级晋升、交流挂职、年度考核、奖惩、转正定级、学历学位更改。工青妇群团组织相关工作。
 
派出机构: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福清、闽侯、连江、闽清、罗源和永泰医疗保障局。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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