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1-15 1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国办公开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汇总编制2024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3号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大楼三楼)联,邮编:350005,电话:0591-8860960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医保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有力提升广大参保群体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专栏发布主动公开信息47条;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282获得留言624条,内容分享35968 人次,粉丝达到1123831,消息互动11573条平台订阅用户数、信息浏览量稳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5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福州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规范公开信息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对所有公开事项内容严格做好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确保时效性、规范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随着医保改革日趋深化,医保政策不断完善,专业化程度也逐步提高,现有的微信公众号和市政府网站医保模块已无法满足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外宣传及日常业务需求,为切实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绩效水平,我局开展官网改造建设项目工作,依托福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建设“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作为福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子网站,并将福州市政府官方网站-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模块并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根据《福建省政府网站页面统一规范》,将相关功能和页面进行整合优化,提升网站整体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整合后的“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持有独立的域名和网页,含有机构概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机关党建、互动交流等模块,目前已投入使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工作监督指导。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专岗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准确填报公开的信息,实时跟进推动,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重点做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信息的公开,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积极监督、积极反映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7

 0

 2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动公开全面性需要拓展加强。

(二)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深入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规范单位网站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推进多元化解读和政策施行后解读,加强对热点、痛点的及时有效回应,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模式;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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